西安小区停车费(插电混动能免费停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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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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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小区停车费,插电混动能免费停车吗?
如果你的插电混动车是上绿牌的话,那么,你在一些城市是可以享受免费停车政策的,因为现在很多城市为了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都出台了相关的激励政策,但前提就是你的车是国家所认定的新能源汽车,也就是上的绿牌,除此之外,都不会享受免费停车的优惠
2. 西安火车站哪里的地下停车场可以停车过夜?
西安火车站附近的过夜停车场,最近的一个推荐:民乐园万达广场地下车库,地点:西安火车站往南500米的五路口十字。
停车环境极佳,可以停车过夜 ,标准是2元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算 。
该车库有2入口,一个在解放路(路东侧),一个在东五路(路北侧)。
都在离五路口天桥大约70米地方。
3. 西安市物业停车费标准?
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何调整

现行基础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二级1.20元,三级0.90元,等外0.70元;多层一级0.45元,二级0.40元,三级0.35元,等外0.30元(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可上浮40%;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调整后,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高层住宅物业费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位。
Q2
《市办法》中收费指导标准的适用范围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办法》制定了与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约定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2、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类型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Q3
什么是“一费制”?
我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执行原省物价局和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电梯费、公摊电费。其中,电梯费、公摊电费要求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具体由物业企业确定,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调整后,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将促进物业企业精细化管理,降低物业成本。
Q4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等级的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近期将由市住建局印发,与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同步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应的收费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
Q5
停车服务费标准调整情况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分为按月、按次收费两种形式。具体收费形式及标准根据各住宅小区的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停放服务合同约定。

(一)简化服务等级,室内停车实行两类收费标准。
西安市现行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7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位,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的问题意见较大。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并明确室内停车场类别标准。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停车服务费调整为60元/车位·月。
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全国7个实行政府指导价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
(二)缩短临时停车收费时段,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根据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露天临时停车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Q6
物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及其他收费规定
空置房和空置车位物业费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业主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子母车位的停车服务费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子母车位停车服务费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机械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参照室内标准执行,上浮不超过10%。机械车位的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临时停放减免情形
1. 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仅限配置有公共停车位的小区);
2. 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
3. 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车位上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
装修押金、装修出入证件工本费的收取规定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装修期间的费用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建部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规定应当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具体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即装修押金、装修出入证件工本费等是否收取、收取标准及退还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按照以上规定协商确定。
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规定
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业主自行清运的,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生活垃圾处理费需另行交纳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业主应当按照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的规定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Q7
规范物业企业服务及收费行为
物业费标准实行抄送告知制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取消价格备案和核发《经营性服务收费证》。物业收费标准实行抄送告知:即物业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后,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对于提供高标准服务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规定
针对目前一些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超过《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高层一级服务标准的,借鉴成都、济南等城市做法,可在高层一级物业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
为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物业企业执行浮动收费标准时,物业服务标准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执行。上浮仅限于高层一级服务标准,高层二级、三级、等外无上浮。
物业企业收取特约服务费等行为的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合同作为向业主交付物业的前置条件强制捆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变相收费。
特约服务、增值服务、有偿服务等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业主自愿选择,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通过合同约定。
业主公共收益的归属与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出租等经营活动的,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归属业主收益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据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业主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所有归属全体业主收益的相关财务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收入以及成本费用(构成)支出明细。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公示或违规处置业主公共收益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向住建部门反映。
Q8
新旧政策的衔接问题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协商约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1)本办法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调整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违反规定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反映。
Q9
明确物业服务及收费监管部门的职责
物业服务和收费的监管按照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由各级发改、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等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行为的监管——市住建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物业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等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Q10
新标准执行时间
本次物业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过程中,依据《民法典》有关内容时行了修订,因此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实施。
4. 西安曲江南湖公园停车场收费吗?
南湖公园有几个停车场,都是标准收费,两个小时五块钱。
南湖广场环境好,晚上跑步、散步、休息的人也很多,但是晚上还是挺安静惬意的。不像邕江边的,广场舞、唱歌的会比较多。
走着走着就能看到几座大桥,夜景也很不错,是休闲的好去处。
在西安凯悦酒店的官网上,明确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酒店地下及北区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辆停放按小时计费。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辆(7座及以下)每车位6元/小时,大型车辆(7座及以上)每车位15元/小时,起停时间不足30分钟的不计费,超过1小时余时不足1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在西安凯悦酒店门口的两侧道路(曲江池东路)停车收费也是6元/小时,而在距该收费地方不足200米的曲江池北路,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则为2元/小时。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公示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西安市的停车收费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的说法,曲江池遗址公园属于游览参观停车场,收费5元/次属于正常收费。酒店门口曲江池东路收费6元/小时按照规定应属于由交警支队划分的特定区收费标准,特定区应该由交警支队划定并面向社会公式,但在《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设置特定区停车泊位的通告》中,并未找到有任何将曲江池东路划分为特定区的公示,曲江新区划定的特定区只有三个:
没有公示特定区,为何按照特定区的停车收费?道路收费员是这样解释的:这个地方人多车多,靠着南湖,收费标准是交警支队定的,我们只是执行
5. 万科物业停车位管理费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6. 路边不交停车费影响年审吗?
停车费并未与车辆年度审验关联,不会影响车主的车辆审验。主城区道路上标注有“国资停车”字样的停车泊位,是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的。目前该部分停车泊位上设置了智能化咪表收费仪,是对停车泊位管理、收费的科技化措施。对于在泊位内停车后未缴纳停车费的,咪表将对欠费情况录入收费系统,当欠费车辆再次进入该公司泊位时,收费人员会要求车辆驾驶人补交,或通过其他法定渠道对欠费车主进行追缴。
7. 西安收停车费几点下班?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其它时间为非高峰时段。除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不分时段。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在特定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一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二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三类区道路停车,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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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小区停车费,插电混动能免费停车吗?
如果你的插电混动车是上绿牌的话,那么,你在一些城市是可以享受免费停车政策的,因为现在很多城市为了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都出台了相关的激励政策,但前提就是你的车是国家所认定的新能源汽车,也就是上的绿牌,除此之外,都不会享受免费停车的优惠
2. 西安火车站哪里的地下停车场可以停车过夜?
西安火车站附近的过夜停车场,最近的一个推荐:民乐园万达广场地下车库,地点:西安火车站往南500米的五路口十字。
停车环境极佳,可以停车过夜 ,标准是2元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算 。
该车库有2入口,一个在解放路(路东侧),一个在东五路(路北侧)。
都在离五路口天桥大约70米地方。
3. 西安市物业停车费标准?
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何调整

现行基础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二级1.20元,三级0.90元,等外0.70元;多层一级0.45元,二级0.40元,三级0.35元,等外0.30元(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可上浮40%;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调整后,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高层住宅物业费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位。
Q2
《市办法》中收费指导标准的适用范围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办法》制定了与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约定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2、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类型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Q3
什么是“一费制”?
我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执行原省物价局和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电梯费、公摊电费。其中,电梯费、公摊电费要求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具体由物业企业确定,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调整后,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将促进物业企业精细化管理,降低物业成本。
Q4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等级的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近期将由市住建局印发,与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同步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应的收费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
Q5
停车服务费标准调整情况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分为按月、按次收费两种形式。具体收费形式及标准根据各住宅小区的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停放服务合同约定。

(一)简化服务等级,室内停车实行两类收费标准。
西安市现行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7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位,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的问题意见较大。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并明确室内停车场类别标准。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停车服务费调整为60元/车位·月。
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全国7个实行政府指导价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
(二)缩短临时停车收费时段,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根据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露天临时停车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Q6
物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及其他收费规定
空置房和空置车位物业费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业主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子母车位的停车服务费优惠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子母车位停车服务费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政策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机械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参照室内标准执行,上浮不超过10%。机械车位的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临时停放减免情形
1. 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仅限配置有公共停车位的小区);
2. 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
3. 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车位上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
装修押金、装修出入证件工本费的收取规定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装修期间的费用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建部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规定应当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具体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即装修押金、装修出入证件工本费等是否收取、收取标准及退还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按照以上规定协商确定。
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规定
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业主自行清运的,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生活垃圾处理费需另行交纳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业主应当按照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的规定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Q7
规范物业企业服务及收费行为
物业费标准实行抄送告知制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取消价格备案和核发《经营性服务收费证》。物业收费标准实行抄送告知:即物业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后,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对于提供高标准服务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规定
针对目前一些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超过《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高层一级服务标准的,借鉴成都、济南等城市做法,可在高层一级物业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
为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物业企业执行浮动收费标准时,物业服务标准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执行。上浮仅限于高层一级服务标准,高层二级、三级、等外无上浮。
物业企业收取特约服务费等行为的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合同作为向业主交付物业的前置条件强制捆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变相收费。
特约服务、增值服务、有偿服务等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业主自愿选择,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通过合同约定。
业主公共收益的归属与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出租等经营活动的,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归属业主收益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据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业主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所有归属全体业主收益的相关财务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收入以及成本费用(构成)支出明细。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公示或违规处置业主公共收益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向住建部门反映。
Q8
新旧政策的衔接问题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协商约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1)本办法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调整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违反规定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反映。
Q9
明确物业服务及收费监管部门的职责
物业服务和收费的监管按照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由各级发改、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等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行为的监管——市住建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物业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等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Q10
新标准执行时间
本次物业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过程中,依据《民法典》有关内容时行了修订,因此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实施。
4. 西安曲江南湖公园停车场收费吗?
南湖公园有几个停车场,都是标准收费,两个小时五块钱。
南湖广场环境好,晚上跑步、散步、休息的人也很多,但是晚上还是挺安静惬意的。不像邕江边的,广场舞、唱歌的会比较多。
走着走着就能看到几座大桥,夜景也很不错,是休闲的好去处。
在西安凯悦酒店的官网上,明确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酒店地下及北区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辆停放按小时计费。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辆(7座及以下)每车位6元/小时,大型车辆(7座及以上)每车位15元/小时,起停时间不足30分钟的不计费,超过1小时余时不足1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在西安凯悦酒店门口的两侧道路(曲江池东路)停车收费也是6元/小时,而在距该收费地方不足200米的曲江池北路,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则为2元/小时。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公示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西安市的停车收费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的说法,曲江池遗址公园属于游览参观停车场,收费5元/次属于正常收费。酒店门口曲江池东路收费6元/小时按照规定应属于由交警支队划分的特定区收费标准,特定区应该由交警支队划定并面向社会公式,但在《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设置特定区停车泊位的通告》中,并未找到有任何将曲江池东路划分为特定区的公示,曲江新区划定的特定区只有三个:
没有公示特定区,为何按照特定区的停车收费?道路收费员是这样解释的:这个地方人多车多,靠着南湖,收费标准是交警支队定的,我们只是执行
5. 万科物业停车位管理费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6. 路边不交停车费影响年审吗?
停车费并未与车辆年度审验关联,不会影响车主的车辆审验。主城区道路上标注有“国资停车”字样的停车泊位,是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的。目前该部分停车泊位上设置了智能化咪表收费仪,是对停车泊位管理、收费的科技化措施。对于在泊位内停车后未缴纳停车费的,咪表将对欠费情况录入收费系统,当欠费车辆再次进入该公司泊位时,收费人员会要求车辆驾驶人补交,或通过其他法定渠道对欠费车主进行追缴。
7. 西安收停车费几点下班?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其它时间为非高峰时段。除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不分时段。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在特定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一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二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三类区道路停车,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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