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检验(压力容器标准)
资讯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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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压力容器检验,压力容器标准?
详细的要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RD3表示第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RD4表示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DD3表示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FD1表示整定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安全阀的定期检验。
2. 1类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年检吗?
答:1类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年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11条规定,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建档等工作。
3.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以下是一般的检验规则:
1. 压力容器的出厂时需注明使用年限、定期检验的时间点和标准等信息。
2. 固定容器需定期进行检验。一般按照容器使用年限和实际工况情况而定,通常不超过5~10年。
3. 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容器泄漏、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更换。
4. 定期检验分为外观检验、液态紫外线探伤、壁厚测量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严格执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5. 定期检验后,如发现容器厚度、焊接部位等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需及时更新检验记录,记录包括检验日期、容器状态、检验环节等。
总之,压力容器是一种危险品,定期检验是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必须遵循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几年首次检验?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的首次检验期限为2年。也就是说,压力容器在投用后的2年内需要进行首次检验。然后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和容器类型,之后的检验频率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划和执行。检验的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预防潜在的安全事故发生。
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厚度测定点的位置?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选择如下部位:
1.接管部位;
2.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位;
3.液位经常波动的位置。
6. 压力容器的内外部检验主要内容有哪些?
(1)外部检查。
是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
是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
是指压力容器</a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其周期每10年至少一次。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验内容及安全状况等级的规定,见《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mm/a,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
(2)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3)首次检验的;
(4)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5)使用期限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6)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适当延长: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
(2)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0.1mm/a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
(3)装有触媒的反应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7. 压力容器为什么要进行定期检验与年检?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定是: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是的检验。必须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由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可以由使用单位检查也可以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查。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8条年度检查 规定: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扩展资料:修订说明1.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2013年修订稿)、《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七个规范为基础。内容上不作过大的技术改动,进行上述规程内容的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2.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3.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安全系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适用范围),增加非焊接结构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完善超高压容器技术要求,完善非金属压力容器,如石墨、玻璃钢的基本安全要求,简化塑料压力容器监管方式。完善安全附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附件的种类、范围界定、型式试验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推广压力容器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4.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明确由设计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5.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建立满足法规安全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概念。6.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的内容,尽量不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描述,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对介质特性、产品结构、试验方法的限定要求,引用相应标准。扩展资料来源:-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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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压力容器检验,压力容器标准?
详细的要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RD3表示第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RD4表示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DD3表示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FD1表示整定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安全阀的定期检验。
2. 1类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年检吗?
答:1类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年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11条规定,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建档等工作。
3.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以下是一般的检验规则:
1. 压力容器的出厂时需注明使用年限、定期检验的时间点和标准等信息。
2. 固定容器需定期进行检验。一般按照容器使用年限和实际工况情况而定,通常不超过5~10年。
3. 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容器泄漏、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更换。
4. 定期检验分为外观检验、液态紫外线探伤、壁厚测量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严格执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5. 定期检验后,如发现容器厚度、焊接部位等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需及时更新检验记录,记录包括检验日期、容器状态、检验环节等。
总之,压力容器是一种危险品,定期检验是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必须遵循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几年首次检验?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的首次检验期限为2年。也就是说,压力容器在投用后的2年内需要进行首次检验。然后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和容器类型,之后的检验频率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划和执行。检验的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预防潜在的安全事故发生。
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厚度测定点的位置?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选择如下部位:
1.接管部位;
2.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位;
3.液位经常波动的位置。
6. 压力容器的内外部检验主要内容有哪些?
(1)外部检查。
是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
是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
是指压力容器</a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其周期每10年至少一次。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验内容及安全状况等级的规定,见《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mm/a,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
(2)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3)首次检验的;
(4)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5)使用期限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6)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适当延长: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
(2)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0.1mm/a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
(3)装有触媒的反应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7. 压力容器为什么要进行定期检验与年检?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定是: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是的检验。必须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由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可以由使用单位检查也可以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查。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8条年度检查 规定: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扩展资料:修订说明1.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2013年修订稿)、《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七个规范为基础。内容上不作过大的技术改动,进行上述规程内容的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2.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3.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安全系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适用范围),增加非焊接结构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完善超高压容器技术要求,完善非金属压力容器,如石墨、玻璃钢的基本安全要求,简化塑料压力容器监管方式。完善安全附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附件的种类、范围界定、型式试验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推广压力容器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4.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明确由设计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5.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建立满足法规安全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概念。6.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的内容,尽量不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描述,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对介质特性、产品结构、试验方法的限定要求,引用相应标准。扩展资料来源:-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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